田徑場、香山綜合運動場、自由車場
- 田徑場、香山綜合運動場、自由車場
- 一、學術性演講、慈善性活動費用均按「體育性活動」收費標準。
- 二、使用場地如有出售門票者,依「新竹市體育場所使用管理自治條例」第八條辦理。
- 三、使用單位附帶有平面廣告服務者,每時段加1,500元;從事電視現場轉播者,每時段加收1,500元。
- 四、工商展覽性質活動除依非體育活動性質收費標準收費外,每時段加收1,000元場地使用費。
- 五、申請使用本場所及使用注意事項等,依「新竹市體育場所使用管理自治條例」辦理。
| 收費標準 | 時段 | 場地使用費 | 水電費 | 保證金 | 備註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平日* | 假日* | |||||
| 體育活動性質 | 8:00至12:00 | 1,000元 | 按表計收 | 10,000元 | ||
| 13:00至17:00 | 1,000元 | 按表計收 | 10,000元 | |||
| 18:00至22:00 | 1,500元 | 按表計收 | 10,000元 | |||
| 非體育活動性質 | 8:00至12:00 | 3,000元 | 4,500元 | 按表計收 | 30,000元 | |
| 13:00至17:00 | 3,000元 | 4,500元 | 按表計收 | 30,000元 | ||
| 18:00至22:00 | 5,000元 | 7,500元 | 按表計收 | 30,000元 | ||
| *平日為週一至週五,假日為週六、週日及國定假日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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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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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徑場、香山綜合運動場、自由車場收費標準表下載【PDF檔】(請點選圖表附件項下載參考)
新竹市立體育場所屬田徑場置物櫃使用管理規則【PDF檔】
瀏覽人次:13497 人 更新日期:114-06-06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