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他場所
- 其他場所
- 一、每時段以2小時計算,不足2小時以2小時計。
- 二、保證金以每日計收,不足1日以1日計。
- 三、適用於體育場所屬各場館(地)之前庭、大廳、舞蹈教室及其他室內活動教室。
- 四、租(借)體育場所屬各場館(地)附帶租(借)其他場所,水電費、空調費及保證金費用併入租(借)體育場所屬各場館(地)之各項費用,不另計收。
- 五、申請使用本場所及使用注意事項等,依「新竹市體育場所使用管理自治條例」辦理。
收費標準 | 時段 | 場地使用費 | 水電費 | 保證金 | 空調費 | 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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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庭(場館入口外) | 每時段 | 100元 | ||||
大廳(場館入口內) | 每時段 | 100元 | ||||
會議室 | 每時段 | 300元 | 100元 | 1,000元 | 100元 | |
舞蹈教室、 其他室內活動教室 | 每時段 | 500元 | 100元 | 1,000元 | 100元 | |
備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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瀏覽人次:11438 人 更新日期:105-05-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