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費標準 時段 場地使用費 水電費 保證金 備註
平日* 假日*
體育活動性質 8:00至12:00 1,000元 按表計收 10,000元  
13:00至17:00 1,000元 按表計收 10,000元  
18:00至22:00 1,500元 按表計收 10,000元  
非體育活動性質 8:00至12:00 3,000元 4,500元 按表計收 30,000元  
13:00至17:00 3,000元 4,500元 按表計收 30,000元  
18:00至22:00 5,000元 7,500元 按表計收 30,000元  
*平日為週一至週五,假日為週六、週日及國定假日
 
備註:
  • 一、學術性演講、慈善性活動費用均按「體育性活動」收費標準。
  • 二、使用場地如有出售門票者,依「新竹市體育場所使用管理自治條例」第八條辦理。
  • 三、使用單位附帶有平面廣告服務者,每時段加1,500元;從事電視現場轉播者,每時段加收1,500元。
  • 四、工商展覽性質活動除依非體育活動性質收費標準收費外,每時段加收1,000元場地使用費。
  • 五、申請使用本場所及使用注意事項等,依「新竹市體育場所使用管理自治條例」辦理。

田徑場、香山綜合運動場、自由車場收費標準表下載【PDF檔】(請點選圖表附件項下載參考)
新竹市立體育場所屬田徑場置物櫃使用管理規則【PDF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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