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山游泳池收費標準 | 時段 | 場地使用費 | 水電費 | 保證金 | 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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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泳活動 | 8:00至12:00 | 3,000元 | 按表計收 | 10,000元 | |
13:00至17:00 | 3,000元 | 按表計收 | 10,000元 | ||
18:00至21:00 | 4,500元 | 按表計收 | 10,000元 | ||
備註:
一、個人使用游泳池,免收表列各項費用,其規定及收費標準如下:
(一)單次入場票價:
(二)應備證件:
(三)月票:
二、辦理游泳活動請依規定申請租(借)場地,並依「游泳池管理規範」,應以各該水池總面積,配置足額合格救生員,且應親自在場執行業務。
三、使用場地如有出售門票者,依「新竹市體育場所使用管理自治條例」第九條辦理。
四、使用單位附帶有平面廣告服務者,每時段加1,500元;從事電視現場轉播者,每時段加收1,500元。
五、申請使用本場所及使用注意事項等,依「新竹市體育場所使用管理自治條例」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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