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費標準 | 時段 | 場地使用費 | 保證金 | 夜間燈光費 | 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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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育活動性質 | 每小時 | 每面100元 | 5,000元 | 每面球場每30分鐘50元 | |
備註:
一、個人使用網球場,免收表列各項費用,應辦理網球證,其規定及收費標準如下:
(一)辦理網球證規定:
(二)收費標準:
(三)臨時掛牌(未辦理球證者):每30分鐘每人50元。
(四)夜間使用燈光費每面球場每30分鐘50元計收。
二、辦理網球活動請依規定申請租(借)場地。
三、為推展網球運動及培訓網球選手,除依規辦理球證、繳交燈光費外,另收教學使用場地費,比照體育活動性質場地收費標準計收。
四、申請使用本場所及使用注意事項等,依「新竹市體育場所使用管理自治條例」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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