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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最新公告

    轉知: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公告相關措施,請參閱。
    115-04-13體育場

    (1)酒後找代駕 安全有保障
    (2)酒駕零容忍 酒後不開車
    (3)騎車上駕訓 安全不靠運
    (4)機車考照有訓練  安全看的見
    (5)車輛定期檢 安全不危險
    (6)貨物牢固 安全上路
    (7)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、經登記、領牌且駕駛人須滿14歲、配戴合格安全帽,才可行駛道路,新竹市監理站關心您。
    (8)車輛定期辦理檢驗,除維護車輛使用安全外,並避免因逾期6個月以上未依限辦理檢驗致遭註銷牌照處罰,      新竹市監理站關心您。
    (9)請勿搭乘白牌車,選擇搭乘合法營業之「租賃車」或「(多元化)計程車」,以保障乘車安全及消費權       
       益,新竹市監理站關心您。
    (10)車輛牌照遭吊、註銷應儘速將號牌繳回裁決機關或公路監理機關,以免受罰,新竹市監理站關心您。
    (11)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,請配戴合格安全帽,違規處新臺幣300元罰鍰,新竹市監理站關心您。
    (12)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,不可載人,違規處新臺幣300-600元罰鍰,新竹市監理站關心您。
    (13)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,不可酒駕,違規處新臺幣1200-2400元罰鍰;拒絕酒測處新臺幣4800元罰鍰,新竹
          市監理站關心您。
    (14)微型電動二輪車,不可擅自改裝,違規處新臺幣1800-5400元罰鍰,並須改回原規格,新竹市監理站關心
          您。
    (15)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,最高限速25km/h,違規處新臺幣900-1800元罰鍰,新竹市監理站關心您。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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